灌云县洋桥农场盐碱地综合改造项目土方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本灌云县洋桥农场盐碱地综合改造项目土方工程劳务分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636.644961万元, 招标人为江苏华东矿山工程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1项目地点:灌云县洋桥农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2.2项目规模:河道疏浚
300000m³、坑塘填埋838710.3m³、土地整平103846m³、土地翻耕102.6438公顷,具体详见招
标文件第五章;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灌云县洋桥农场盐碱地综合改造项目土方工程
劳务分包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河道疏浚、坑塘填埋、土地整平、土地翻耕
等,具体详见清单内容; 2.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6366449.61元,其中河道疏浚最高投
标单价不得超过28.90元/m³,坑塘填埋最高投标单价不得超过32.29元/m³,投标报价高于最
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2.5服务期:12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内
容完成并经验收合格,满足2025年水稻插秧机进场种植要求为止; 2.6标段划分:1个标
段; 2.7 质量要求:土方质量合格,土壤污染指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
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对农用地要求的标准,满足苏政办发〔2021〕21号
文件的要求,满足耕地质量验收相关标准,平整度达到水田标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灌云县洋桥农场盐碱地综合改造项目土方工程劳务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灌云县洋桥农场盐碱地综合改造项目土方工程劳务分包: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
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
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 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单位的正式员工,投标时须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
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4年6月至2024年11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灌云县洋桥农场盐碱地综合改造项目土方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本灌云县洋桥农场盐碱地综合改造项目土方工程劳务分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636.644961万元, 招标人为江苏华东矿山工程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1项目地点:灌云县洋桥农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2.2项目规模:河道疏浚
300000m³、坑塘填埋838710.3m³、土地整平103846m³、土地翻耕102.6438公顷,具体详见招
标文件第五章;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灌云县洋桥农场盐碱地综合改造项目土方工程
劳务分包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河道疏浚、坑塘填埋、土地整平、土地翻耕
等,具体详见清单内容; 2.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6366449.61元,其中河道疏浚最高投
标单价不得超过28.90元/m³,坑塘填埋最高投标单价不得超过32.29元/m³,投标报价高于最
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2.5服务期:12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内
容完成并经验收合格,满足2025年水稻插秧机进场种植要求为止; 2.6标段划分:1个标
段; 2.7 质量要求:土方质量合格,土壤污染指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
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对农用地要求的标准,满足苏政办发〔2021〕21号
文件的要求,满足耕地质量验收相关标准,平整度达到水田标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灌云县洋桥农场盐碱地综合改造项目土方工程劳务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灌云县洋桥农场盐碱地综合改造项目土方工程劳务分包: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
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
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 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单位的正式员工,投标时须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
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4年6月至2024年11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施工(或
劳务)业绩。
注:
(1)类似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合同,金额、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资料必
须能清晰地表明中标金额、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资料不能明示金额、时间
等内容的,则需提供建设单位(或发包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
不予认可。
(3)同一个项目多个标段只计取金额最高的标段,其他标段不得分。资格审查业绩与
打分项业绩不重复计取。。
3.8其它要求:
3.8.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8.2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
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8.3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投
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事项采用信用承诺
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
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具体时间从投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倒算。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2-26 08:30到2024-12-31 17:30
获取方式: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携带下列资料复
印件加盖公章前来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2)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3)授权委托书、法定表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
委托代理人社保缴纳证明;(4)类似业绩证明资料等。 2.招标文件每份300元,现金支
付,否则导致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
0518-85262399,获取文件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瀛洲路68号农商集团商务中心D区2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1-16 15:00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1-16 15:00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瀛洲路68号农商集团商务中心D区2号江苏协同会议室
灌云县洋桥农场盐碱地综合改造项目土方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本灌云县洋桥农场盐碱地综合改造项目土方工程劳务分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636.644961万元, 招标人为江苏华东矿山工程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1项目地点:灌云县洋桥农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2.2项目规模:河道疏浚
300000m³、坑塘填埋838710.3m³、土地整平103846m³、土地翻耕102.6438公顷,具体详见招
标文件第五章;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灌云县洋桥农场盐碱地综合改造项目土方工程
劳务分包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河道疏浚、坑塘填埋、土地整平、土地翻耕
等,具体详见清单内容; 2.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6366449.61元,其中河道疏浚最高投
标单价不得超过28.90元/m³,坑塘填埋最高投标单价不得超过32.29元/m³,投标报价高于最
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2.5服务期:12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内
容完成并经验收合格,满足2025年水稻插秧机进场种植要求为止; 2.6标段划分:1个标
段; 2.7 质量要求:土方质量合格,土壤污染指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
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对农用地要求的标准,满足苏政办发〔2021〕21号
文件的要求,满足耕地质量验收相关标准,平整度达到水田标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灌云县洋桥农场盐碱地综合改造项目土方工程劳务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灌云县洋桥农场盐碱地综合改造项目土方工程劳务分包: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
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
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 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单位的正式员工,投标时须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
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4年6月至2024年11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施工(或
劳务)业绩。
注:
(1)类似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合同,金额、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资料必
须能清晰地表明中标金额、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资料不能明示金额、时间
等内容的,则需提供建设单位(或发包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
不予认可。
(3)同一个项目多个标段只计取金额最高的标段,其他标段不得分。资格审查业绩与
打分项业绩不重复计取。。
3.8其它要求:
3.8.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8.2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
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8.3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投
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事项采用信用承诺
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
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具体时间从投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倒算。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2-26 08:30到2024-12-31 17:30
获取方式: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携带下列资料复
印件加盖公章前来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2)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3)授权委托书、法定表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
委托代理人社保缴纳证明;(4)类似业绩证明资料等。 2.招标文件每份300元,现金支
付,否则导致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
0518-85262399,获取文件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瀛洲路68号农商集团商务中心D区2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1-16 15:00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1-16 15:00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瀛洲路68号农商集团商务中心D区2号江苏协同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洋桥农场盐碱地综合改造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华东矿山
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协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方工程劳务分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灌云县洋桥农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2.2项目规模:河道疏浚300000m³、坑塘填埋838710.3m³、土地整平103846m³、土地翻
耕102.6438公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灌云县洋桥农场盐碱地综合改造项目土方工程劳务分包清
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河道疏浚、坑塘填埋、土地整平、土地翻耕等,具体详
见清单内容;
2.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6366449.61元,其中河道疏浚最高投标单价不得超过28.90
元/m³,坑塘填埋最高投标单价不得超过32.29元/m³,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
标处理。
2.5服务期:12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内容完成并经验收合格,满足
2025年水稻插秧机进场种植要求为止;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土方质量合格,土壤污染指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
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对农用地要求的标准,满足苏政办发〔2021〕21号文
件的要求,满足耕地质量验收相关标准,平整度达到水田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
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
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 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单位的正式员工,投标时须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
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4年6月至2024年11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施工(或
劳务)业绩。
注:
灌云县洋桥农场盐碱地综合改造项目土方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本灌云县洋桥农场盐碱地综合改造项目土方工程劳务分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636.644961万元, 招标人为江苏华东矿山工程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1项目地点:灌云县洋桥农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2.2项目规模:河道疏浚
300000m³、坑塘填埋838710.3m³、土地整平103846m³、土地翻耕102.6438公顷,具体详见招
标文件第五章;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灌云县洋桥农场盐碱地综合改造项目土方工程
劳务分包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河道疏浚、坑塘填埋、土地整平、土地翻耕
等,具体详见清单内容; 2.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6366449.61元,其中河道疏浚最高投
标单价不得超过28.90元/m³,坑塘填埋最高投标单价不得超过32.29元/m³,投标报价高于最
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2.5服务期:12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内
容完成并经验收合格,满足2025年水稻插秧机进场种植要求为止; 2.6标段划分:1个标
段; 2.7 质量要求:土方质量合格,土壤污染指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
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对农用地要求的标准,满足苏政办发〔2021〕21号
文件的要求,满足耕地质量验收相关标准,平整度达到水田标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灌云县洋桥农场盐碱地综合改造项目土方工程劳务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灌云县洋桥农场盐碱地综合改造项目土方工程劳务分包: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
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
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 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单位的正式员工,投标时须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
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4年6月至2024年11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施工(或
劳务)业绩。
注:
(1)类似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合同,金额、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资料必
须能清晰地表明中标金额、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资料不能明示金额、时间
等内容的,则需提供建设单位(或发包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
不予认可。
(3)同一个项目多个标段只计取金额最高的标段,其他标段不得分。资格审查业绩与
打分项业绩不重复计取。。
3.8其它要求:
3.8.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8.2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
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8.3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投
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事项采用信用承诺
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
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具体时间从投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倒算。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2-26 08:30到2024-12-31 17:30
获取方式: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携带下列资料复
印件加盖公章前来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2)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3)授权委托书、法定表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
委托代理人社保缴纳证明;(4)类似业绩证明资料等。 2.招标文件每份300元,现金支
付,否则导致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
0518-85262399,获取文件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瀛洲路68号农商集团商务中心D区2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1-16 15:00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1-16 15:00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瀛洲路68号农商集团商务中心D区2号江苏协同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洋桥农场盐碱地综合改造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华东矿山
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协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方工程劳务分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灌云县洋桥农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2.2项目规模:河道疏浚300000m³、坑塘填埋838710.3m³、土地整平103846m³、土地翻
耕102.6438公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灌云县洋桥农场盐碱地综合改造项目土方工程劳务分包清
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河道疏浚、坑塘填埋、土地整平、土地翻耕等,具体详
见清单内容;
2.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6366449.61元,其中河道疏浚最高投标单价不得超过28.90
元/m³,坑塘填埋最高投标单价不得超过32.29元/m³,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
标处理。
2.5服务期:12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内容完成并经验收合格,满足
2025年水稻插秧机进场种植要求为止;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土方质量合格,土壤污染指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
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对农用地要求的标准,满足苏政办发〔2021〕21号文
件的要求,满足耕地质量验收相关标准,平整度达到水田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
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
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 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单位的正式员工,投标时须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
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4年6月至2024年11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施工(或
劳务)业绩。
注:
(1)类似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合同,金额、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资料必
须能清晰地表明中标金额、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资料不能明示金额、时间
等内容的,则需提供建设单位(或发包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
不予认可。
(3)同一个项目多个标段只计取金额最高的标段,其他标段不得分。资格审查业绩与
打分项业绩不重复计取。。
3.8其它要求:
3.8.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8.2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
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8.3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投
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事项采用信用承诺
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
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具体时间从投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倒算。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上午 8:30至11:30,
下午14:30至17:30。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
公章前来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2)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
账户信息材料);(3)授权委托书、法定表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
人社保缴纳证明;(4)类似业绩证明资料等。
5.3招标文件每份300元,现金支付,否则导致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518-85262399,获取文件地点:连云港市
海州区瀛洲路68号农商集团商务中心D区2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16日15时00分。
6.2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瀛洲路68号农商集团商务中心D区2号江苏协同会议室。
7.资格审查(有效的):
(1)营业执照;
(2)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安全生产许可证;
灌云县洋桥农场盐碱地综合改造项目土方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本灌云县洋桥农场盐碱地综合改造项目土方工程劳务分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636.644961万元, 招标人为江苏华东矿山工程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1项目地点:灌云县洋桥农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2.2项目规模:河道疏浚
300000m³、坑塘填埋838710.3m³、土地整平103846m³、土地翻耕102.6438公顷,具体详见招
标文件第五章;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灌云县洋桥农场盐碱地综合改造项目土方工程
劳务分包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河道疏浚、坑塘填埋、土地整平、土地翻耕
等,具体详见清单内容; 2.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6366449.61元,其中河道疏浚最高投
标单价不得超过28.90元/m³,坑塘填埋最高投标单价不得超过32.29元/m³,投标报价高于最
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2.5服务期:12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内
容完成并经验收合格,满足2025年水稻插秧机进场种植要求为止; 2.6标段划分:1个标
段; 2.7 质量要求:土方质量合格,土壤污染指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
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对农用地要求的标准,满足苏政办发〔2021〕21号
文件的要求,满足耕地质量验收相关标准,平整度达到水田标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灌云县洋桥农场盐碱地综合改造项目土方工程劳务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灌云县洋桥农场盐碱地综合改造项目土方工程劳务分包: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
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
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 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单位的正式员工,投标时须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
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4年6月至2024年11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施工(或
劳务)业绩。
注:
(1)类似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合同,金额、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资料必
须能清晰地表明中标金额、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资料不能明示金额、时间
等内容的,则需提供建设单位(或发包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
不予认可。
(3)同一个项目多个标段只计取金额最高的标段,其他标段不得分。资格审查业绩与
打分项业绩不重复计取。。
3.8其它要求:
3.8.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8.2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
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8.3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投
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事项采用信用承诺
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
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具体时间从投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倒算。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2-26 08:30到2024-12-31 17:30
获取方式: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携带下列资料复
印件加盖公章前来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2)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3)授权委托书、法定表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
委托代理人社保缴纳证明;(4)类似业绩证明资料等。 2.招标文件每份300元,现金支
付,否则导致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
0518-85262399,获取文件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瀛洲路68号农商集团商务中心D区2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1-16 15:00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1-16 15:00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瀛洲路68号农商集团商务中心D区2号江苏协同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洋桥农场盐碱地综合改造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华东矿山
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协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方工程劳务分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灌云县洋桥农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2.2项目规模:河道疏浚300000m³、坑塘填埋838710.3m³、土地整平103846m³、土地翻
耕102.6438公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灌云县洋桥农场盐碱地综合改造项目土方工程劳务分包清
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河道疏浚、坑塘填埋、土地整平、土地翻耕等,具体详
见清单内容;
2.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6366449.61元,其中河道疏浚最高投标单价不得超过28.90
元/m³,坑塘填埋最高投标单价不得超过32.29元/m³,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
标处理。
2.5服务期:12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内容完成并经验收合格,满足
2025年水稻插秧机进场种植要求为止;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土方质量合格,土壤污染指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
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对农用地要求的标准,满足苏政办发〔2021〕21号文
件的要求,满足耕地质量验收相关标准,平整度达到水田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
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
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 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单位的正式员工,投标时须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
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4年6月至2024年11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施工(或
劳务)业绩。
注:
(1)类似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合同,金额、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资料必
须能清晰地表明中标金额、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资料不能明示金额、时间
等内容的,则需提供建设单位(或发包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
不予认可。
(3)同一个项目多个标段只计取金额最高的标段,其他标段不得分。资格审查业绩与
打分项业绩不重复计取。。
3.8其它要求:
3.8.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8.2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
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8.3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投
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事项采用信用承诺
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
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
具体时间从投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倒算。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上午 8:30至11:30,
下午14:30至17:30。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
公章前来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2)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
账户信息材料);(3)授权委托书、法定表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
人社保缴纳证明;(4)类似业绩证明资料等。
5.3招标文件每份300元,现金支付,否则导致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518-85262399,获取文件地点:连云港市
海州区瀛洲路68号农商集团商务中心D区2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16日15时00分。
6.2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瀛洲路68号农商集团商务中心D区2号江苏协同会议室。
7.资格审查(有效的):
(1)营业执照;
(2)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社会保险
缴纳证明(2024年6月至2024年11月);
(5)类似业绩证明资料;
(6)投标人承诺书。
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如果因递交的资料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
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原件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备查,否则导致的所有
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华东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石门坎102号
联 系 人: 吴奇
电 话: 13851755071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协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瀛洲路68号农商集团商务中心D区2号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0518-85262399
电 子 邮 件: 46843547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灌云县洋桥农场盐碱地综合改造项目土方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
3636.644961万
省份:江苏
城市:
区县:
发布时间:2024/12/26 17: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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