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良涧街道办事处灯塔村人居环境提升三期房屋拆除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XZP202412260020500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县
一、招标条件
本高良涧街道办事处灯塔村人居环境提升三期房屋拆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8.8万元, 招标人为淮安市洪泽区高良涧街道办事处。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四至范围:总户数144户,具体的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及附
属物拆除。各投标人按房屋现状自行考察报价,投标人在中标后不得提出异议和调整。房屋
交割一幢拆除一幢,必须全部使用机械拆除,7日内墙体必须放倒。最后一栋房屋交付后20
日内垃圾全部清场。拆除清场以施工合同时间为准。验收标准为垃圾清理至室内地坪±0.00
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高良涧街道办事处灯塔村人居环境提升三期房屋拆除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高良涧街道办事处灯塔村人居环境提升三期房屋拆除项目: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
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
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
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
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
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
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2024年7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5、投标人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在高良涧街道办事处以往拆除
项目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高良涧街道办事处灯塔村人居环境提升三期房屋拆除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XZP202412260020500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县
一、招标条件
本高良涧街道办事处灯塔村人居环境提升三期房屋拆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8.8万元, 招标人为淮安市洪泽区高良涧街道办事处。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四至范围:总户数144户,具体的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及附
属物拆除。各投标人按房屋现状自行考察报价,投标人在中标后不得提出异议和调整。房屋
交割一幢拆除一幢,必须全部使用机械拆除,7日内墙体必须放倒。最后一栋房屋交付后20
日内垃圾全部清场。拆除清场以施工合同时间为准。验收标准为垃圾清理至室内地坪±0.00
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高良涧街道办事处灯塔村人居环境提升三期房屋拆除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高良涧街道办事处灯塔村人居环境提升三期房屋拆除项目: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
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
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
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
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
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
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2024年7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5、投标人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在高良涧街道办事处以往拆除
项目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2-26 09:00到2025-01-02 17:30
获取方式: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项目负
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养老保险及劳动合同,授权人报名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法人报
名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材料提供齐全符合要求后方可领取招
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文件资料费200元(不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12
月26日至2025年1月2日的每天上午8:30至11:00和下午14:30至17:30于中天志远咨询有
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淮安市洪泽区万通国际34-2栋303室,联系电话18015143148),不接
受其他方式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1-03 08:30
递交方式: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1-03 08:30
开标地点:淮安市洪泽区高良涧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1、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高价中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3日8 时30分。地点:淮安市洪泽区高良涧
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开标由发包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
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不予接收)。投标人除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外,还须另外单独提供以下
资料(不得装在投标文件中)供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验: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必须提供
法人身份证明(单位盖章)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必须提
供授权委托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中标后缴纳安全保证金壹拾万元,履约保证
金五万元。签订合同前缴纳标的款。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淮安市洪泽区高良涧街道办事处
地 址: 淮安市洪泽区太湖路122号
联 系 人: 沈先生
电 话: 13776721138
高良涧街道办事处灯塔村人居环境提升三期房屋拆除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XZP202412260020500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县
一、招标条件
本高良涧街道办事处灯塔村人居环境提升三期房屋拆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8.8万元, 招标人为淮安市洪泽区高良涧街道办事处。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四至范围:总户数144户,具体的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及附
属物拆除。各投标人按房屋现状自行考察报价,投标人在中标后不得提出异议和调整。房屋
交割一幢拆除一幢,必须全部使用机械拆除,7日内墙体必须放倒。最后一栋房屋交付后20
日内垃圾全部清场。拆除清场以施工合同时间为准。验收标准为垃圾清理至室内地坪±0.00
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高良涧街道办事处灯塔村人居环境提升三期房屋拆除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高良涧街道办事处灯塔村人居环境提升三期房屋拆除项目: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
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
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
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
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
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
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2024年7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5、投标人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在高良涧街道办事处以往拆除
项目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2-26 09:00到2025-01-02 17:30
获取方式: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项目负
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养老保险及劳动合同,授权人报名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法人报
名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材料提供齐全符合要求后方可领取招
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文件资料费200元(不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12
月26日至2025年1月2日的每天上午8:30至11:00和下午14:30至17:30于中天志远咨询有
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淮安市洪泽区万通国际34-2栋303室,联系电话18015143148),不接
受其他方式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1-03 08:30
递交方式: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1-03 08:30
开标地点:淮安市洪泽区高良涧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1、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高价中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3日8 时30分。地点:淮安市洪泽区高良涧
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开标由发包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
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不予接收)。投标人除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外,还须另外单独提供以下
资料(不得装在投标文件中)供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验: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必须提供
法人身份证明(单位盖章)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必须提
供授权委托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中标后缴纳安全保证金壹拾万元,履约保证
金五万元。签订合同前缴纳标的款。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淮安市洪泽区高良涧街道办事处
地 址: 淮安市洪泽区太湖路122号
联 系 人: 沈先生
电 话: 13776721138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中天志远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淮安市洪泽区万通国际34-2栋
联 系 人: 王博
电 话: 18015143148
电 子 邮 件: 32725290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高良涧街道办事处灯塔村人居环境提升三期房屋拆除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公开招标
28.8万
省份:江苏
城市:
区县:
发布时间:2024/12/26 15:27:15
更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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