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枫桥街道办事处关于2025年枫桥综合执法办食堂食材、辅料配送采购的采购公告(JSZC-320505-YHZB-C2024-0016)

250万
 






项目概况 2025年枫桥综合执法办食堂食材、辅料配送采购 JSZC-320505-YHZB-C2024-001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1-06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5-YHZB-C2024-0016 
项目名称:2025年枫桥综合执法办食堂食材、辅料配送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0万元(采购包1:80.000000万元;采购包2:80.000000万元;采购包3: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参照“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每月1号公布的苏州市部分农贸市场零售均价”报优惠率,0%≤优惠率<100%。(报价当日,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未公示零售均价的食材,其价格参考大型商超、电商的零售价格) 
采购需求:

为了更好服务湘江路405号大院的集中用餐,进一步加强食堂食材、辅料的稳定供应和卫生工作,不断改善食堂饭菜质量,规范食堂采购、配送流程,现面向社会公开择优原材料定点供货商,供应品类包含蔬菜豆制品、新鲜水果、禽蛋肉类、水产品、速食冻品、奶及制品、粮油副食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开始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确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3.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行贿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未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投标资格的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本项目的服务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需出具相关声明函(详见格式)或证明文件,未提供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照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采购包2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本项目的服务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需出具相关声明函(详见格式)或证明文件,未提供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照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采购包3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本项目的服务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需出具相关声明函(详见格式)或证明文件,未提供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照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需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采购包2
1.供应商需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采购包3
1.供应商需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 
方式:苏采云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1-06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响应文件网上提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 
五、开启
时间:2025-01-06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市辖区【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
(1)电话询问:联系人:张志达;联系方式:0512-68431332。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须一并提交本项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
(4)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存在质疑的,须一次性提出质疑事项。
(5)其他未尽事项,请供应商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6)质疑函格式请自行至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并按照格式要求执行。
(7)质疑函内容须以中文书写,按法定途径送达。
联系单位:江苏益合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苏州市虎丘区滨河路1388号2栋308室
联系人:张志达;联系方式:0512-68431332;邮编:215000
2.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3.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4.磋商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报名时在投标确认函模块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此号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前可修改,以投标确认函保存的最新号码为准,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磋商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751335。
6.本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7.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枫桥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湘江路998号
联系人:吴晶磊
联系电话:0512-666278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益合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虎丘区滨河路1388号2栋305室
联系人:张志达
联系电话:0512-684313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志达
电话:0512-68431332
相关附件:

原网址: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project/935b336fd19246d3a62989690a7f069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