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经费项目

采购/资审公告 公开招标 300万
征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包号:11011124210200016330-XM001
2.项目名称:法律援助经费项目
3.预算金额:300万元
最高限价:按照《北京市法律援助补贴办法》(京司发〔2018〕86号)规定执行。
4.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法律援助经费项目
300
1
通过现场、热线、网络、视频等方式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服务,代拟法律文书,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刑事辩护与代理、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诉讼代理及非诉讼代理,劳动争议仲裁代理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等及房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组织的其它法律服务工作。
法律援助经费项目以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选取一批服务供应商。
5.合同履行期限:自封闭式框架协议签订并生效之日起一年,供应商服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该封闭式框架协议将自动续签一年。该框架协议采购总服务期限为二年。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投标律师事务所请参照企业结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来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正常进行年度考核合格;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凡受托为本次采购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征集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01月0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征集文件(各投标单位如单位距离过近,请考虑系统IP问题。如在报名下载文件及后续投标的IP系统默认IP一致,造成废标后果,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4.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炒米店村多福居阎村店后红色小楼三层会议室(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解密方式,为保证解密顺利进行,请供应商务必远程参加并保持联系人电话畅通,同时确保使用制作上传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的计算机设备及自身CA数字认证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自行解密操作,请供应商务必于解密功能开启后及时操作。
解密阶段技术电话:010-864838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4)执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相关政策。
2.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2.1办理CA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征集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征集文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协议中约定的联合体牵头人持自身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征集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征集文件的投标无效。
3.供应商在制作本标包响应文件时,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以供应商获取的本标包征集文件中对应内容为准。
4.评审方法:质量优先法。
5.采购方式:按照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规定执行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6.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方式、解密时间及地点
(1)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于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解密时限:解密时限为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开启供应商自行解密功能后120分钟,因供应商忘记数字证书登陆密码、解密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3)解密地点及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解密方式,由供应商自行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不接受纸质文件,无须供应商到达现场。
7.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批复文号:房财采购核[2024]297号、意向公开时间:2023年11月20日)。
8.供应商认为本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接收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炒米店村多福居阎村店后红色小楼三层、质疑接收联系方式:1732685684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质疑及投诉流程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9.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请依照《北京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号)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北京市房山区司法局

址:北京市房山区拱辰北大街甲29号
联系方式:朱老师,010-89363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炒米店村多福居阎村店后红色小楼三层
联系方式:杜娟、崔亚娟17326856846、132602565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娟、崔亚娟

话:17326856846、13260256579
相关附件:

原网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110000/0201/202412/25/0011e4d11cc9cab2470a8faefac175afa52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