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涉及道路太阳能路灯维修工程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 53.889726万
开发区涉及道路太阳能路灯维修工程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GCXM-202412240001-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
一、招标条件
本开发区涉及道路太阳能路灯维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国有资金:53.889726万元, 招标人为江苏省赣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预算金额:人民币538897.26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开发区涉及道路太阳能路灯维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开发区涉及道路太阳能路灯维修工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
式)。
注: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
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放入投标文件
中,详见磋商文件。
3.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通过“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信
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各供应商须将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放入投标文件中。)
(2)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开发区涉及道路太阳能路灯维修工程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GCXM-202412240001-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
一、招标条件
本开发区涉及道路太阳能路灯维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国有资金:53.889726万元, 招标人为江苏省赣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预算金额:人民币538897.26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开发区涉及道路太阳能路灯维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开发区涉及道路太阳能路灯维修工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
式)。
注: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
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放入投标文件
中,详见磋商文件。
3.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通过“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信
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各供应商须将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放入投标文件中。)
(2)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
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建
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
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
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
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
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3)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2024年0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
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
〔2022〕2号文,磋商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
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磋商供应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采购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5)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
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
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
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
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
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
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记录等验收文件。
(6)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
本项目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2-25 10:30到2025-01-02 23:59
获取方式: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01月02日; 2、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请投标人登录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yqzjjyth.com/#/homePage) 线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
开发区涉及道路太阳能路灯维修工程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GCXM-202412240001-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
一、招标条件
本开发区涉及道路太阳能路灯维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国有资金:53.889726万元, 招标人为江苏省赣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预算金额:人民币538897.26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开发区涉及道路太阳能路灯维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开发区涉及道路太阳能路灯维修工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
式)。
注: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
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放入投标文件
中,详见磋商文件。
3.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通过“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信
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各供应商须将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放入投标文件中。)
(2)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
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建
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
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
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
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
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3)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2024年0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
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
〔2022〕2号文,磋商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
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磋商供应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采购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5)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
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
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
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
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
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
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记录等验收文件。
(6)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
本项目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2-25 10:30到2025-01-02 23:59
获取方式: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01月02日; 2、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请投标人登录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yqzjjyth.com/#/homePage) 线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
套售价 0 元。 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人自行登录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进行投标报名(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
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1-06 09:30
递交方式:线上开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1-06 09:30
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开标会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开发区涉及道路太阳能路灯维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5年01月06日09:30分(北京
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名称:开发区涉及道路太阳能路灯维修工程
标段编号:GCXM-202412240001-0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538897.26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38897.26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均视为无效标。
建设地点:江苏省赣榆经济开发区
采购范围:开发区涉及道路太阳能路灯维修工程施工涉及道路:宁波路、深圳路、珠海
路、香港路、怀仁路、青罗路(厦门路-香港路)、河滨路、车管所路、新204国道、永安
路、中小企业园、开发区大厦西侧道路、孙柳路,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二、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
式)。
注: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
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开发区涉及道路太阳能路灯维修工程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GCXM-202412240001-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
一、招标条件
本开发区涉及道路太阳能路灯维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国有资金:53.889726万元, 招标人为江苏省赣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预算金额:人民币538897.26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开发区涉及道路太阳能路灯维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开发区涉及道路太阳能路灯维修工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
式)。
注: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
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放入投标文件
中,详见磋商文件。
3.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通过“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信
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各供应商须将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放入投标文件中。)
(2)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
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建
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
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
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
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
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3)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2024年0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
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
〔2022〕2号文,磋商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
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磋商供应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采购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5)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
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
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
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
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
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
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记录等验收文件。
(6)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
本项目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2-25 10:30到2025-01-02 23:59
获取方式: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01月02日; 2、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请投标人登录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yqzjjyth.com/#/homePage) 线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
套售价 0 元。 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人自行登录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进行投标报名(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
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1-06 09:30
递交方式:线上开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1-06 09:30
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开标会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开发区涉及道路太阳能路灯维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5年01月06日09:30分(北京
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名称:开发区涉及道路太阳能路灯维修工程
标段编号:GCXM-202412240001-0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538897.26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38897.26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均视为无效标。
建设地点:江苏省赣榆经济开发区
采购范围:开发区涉及道路太阳能路灯维修工程施工涉及道路:宁波路、深圳路、珠海
路、香港路、怀仁路、青罗路(厦门路-香港路)、河滨路、车管所路、新204国道、永安
路、中小企业园、开发区大厦西侧道路、孙柳路,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二、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
式)。
注: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
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放入投标文件
中,详见磋商文件。
3.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通过“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信
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各供应商须将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放入投标文件中。)
(2)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
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建
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
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
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
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
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3)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2024年0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
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
〔2022〕2号文,磋商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
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磋商供应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采购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5)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
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
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
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
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开发区涉及道路太阳能路灯维修工程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GCXM-202412240001-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
一、招标条件
本开发区涉及道路太阳能路灯维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国有资金:53.889726万元, 招标人为江苏省赣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预算金额:人民币538897.26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开发区涉及道路太阳能路灯维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开发区涉及道路太阳能路灯维修工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
式)。
注: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
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放入投标文件
中,详见磋商文件。
3.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通过“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信
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各供应商须将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放入投标文件中。)
(2)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
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建
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
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
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
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
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3)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2024年0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
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
〔2022〕2号文,磋商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
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磋商供应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采购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5)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
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
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
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
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
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
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记录等验收文件。
(6)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
本项目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2-25 10:30到2025-01-02 23:59
获取方式: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01月02日; 2、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请投标人登录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yqzjjyth.com/#/homePage) 线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
套售价 0 元。 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人自行登录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进行投标报名(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
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1-06 09:30
递交方式:线上开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1-06 09:30
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开标会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开发区涉及道路太阳能路灯维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5年01月06日09:30分(北京
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名称:开发区涉及道路太阳能路灯维修工程
标段编号:GCXM-202412240001-0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538897.26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38897.26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均视为无效标。
建设地点:江苏省赣榆经济开发区
采购范围:开发区涉及道路太阳能路灯维修工程施工涉及道路:宁波路、深圳路、珠海
路、香港路、怀仁路、青罗路(厦门路-香港路)、河滨路、车管所路、新204国道、永安
路、中小企业园、开发区大厦西侧道路、孙柳路,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二、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
式)。
注: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
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放入投标文件
中,详见磋商文件。
3.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通过“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信
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各供应商须将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放入投标文件中。)
(2)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
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建
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
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
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
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
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3)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2024年0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
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
〔2022〕2号文,磋商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
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磋商供应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采购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5)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
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
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
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
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
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
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记录等验收文件。
(6)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01月02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登录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交易
一体化平台(https://www.gyqzjjyth.com/#/homePage) 线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人自行登录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交
易一体化平台进行投标报名(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
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时间:2025年01月06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开启时间:
时间:2025年01月06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开
标大厅,开标大厅网址:https://www.gyqzjjyth.com/#/homePage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江苏省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
处理。
2.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
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
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赣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范部长 0518-80308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疆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发区涉及道路太阳能路灯维修工程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GCXM-202412240001-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
一、招标条件
本开发区涉及道路太阳能路灯维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国有资金:53.889726万元, 招标人为江苏省赣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预算金额:人民币538897.26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开发区涉及道路太阳能路灯维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开发区涉及道路太阳能路灯维修工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
式)。
注: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
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放入投标文件
中,详见磋商文件。
3.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通过“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信
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各供应商须将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放入投标文件中。)
(2)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
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建
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
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
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
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
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3)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2024年0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
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
〔2022〕2号文,磋商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
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磋商供应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采购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5)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
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
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
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
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
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
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记录等验收文件。
(6)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
本项目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2-25 10:30到2025-01-02 23:59
获取方式: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01月02日; 2、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请投标人登录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yqzjjyth.com/#/homePage) 线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
套售价 0 元。 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人自行登录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进行投标报名(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
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1-06 09:30
递交方式:线上开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1-06 09:30
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开标会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开发区涉及道路太阳能路灯维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2025年01月06日09:30分(北京
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名称:开发区涉及道路太阳能路灯维修工程
标段编号:GCXM-202412240001-0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538897.26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38897.26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均视为无效标。
建设地点:江苏省赣榆经济开发区
采购范围:开发区涉及道路太阳能路灯维修工程施工涉及道路:宁波路、深圳路、珠海
路、香港路、怀仁路、青罗路(厦门路-香港路)、河滨路、车管所路、新204国道、永安
路、中小企业园、开发区大厦西侧道路、孙柳路,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二、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
式)。
注: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
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放入投标文件
中,详见磋商文件。
3.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通过“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信
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各供应商须将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放入投标文件中。)
(2)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
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建
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
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
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
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
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3)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2024年0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
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
〔2022〕2号文,磋商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
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磋商供应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采购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5)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
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
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
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
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
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
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记录等验收文件。
(6)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01月02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登录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交易
一体化平台(https://www.gyqzjjyth.com/#/homePage) 线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人自行登录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交
易一体化平台进行投标报名(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
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时间:2025年01月06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开启时间:
时间:2025年01月06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开
标大厅,开标大厅网址:https://www.gyqzjjyth.com/#/homePage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江苏省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
处理。
2.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
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建设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
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赣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范部长 0518-80308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疆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22-2号海晟新寓AB号楼B201室
联系方式:王工 0518-85485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部长
电 话: 0518-80308771
九、其他说明事项:
1、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
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有关本次采购的事务若存在变动和修改,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发放给投标人。
江苏疆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5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省赣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省赣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江苏省赣榆区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 范部长
电 话: 0518-80308771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疆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22-2号海晟新寓AB号楼B201室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0518-85485990
电 子 邮 件: 12184633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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