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业大学湖南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智能建造实训中心建设项目重新立项(包1)合同公告

合同公告 公开招标 45.8万
湖南工业大学湖南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智能建造实训中心建设项目重新立项(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5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4]003113号-3 采购人(全称):湖南工业大学(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有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智能建造实训中心建设项目重新立项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4]003113号 3、项目内容:湖南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智能建造实训中心建设项目重新立项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聂向前 6、联系电话:22183171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458000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货到验收安装调试合格后,按合同约定移交有关资料后三十个工作日内由湖南工业大学向中标方支付95%的合同款;余下5%的款项作为质量保证金,五年质保期满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如因乙方未按要求开具符合规定的发票导致的延误,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预付款:                    分期付款: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12月25日,完成日期:2025年02月23日。总日历天数:60天。 2、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88号湖南工业大学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湖南工业大学 验收方式:现场 验收标准:按合同验收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12-25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4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2月25日 合同订立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88号湖南工业大学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蒋昌波法定代表人:周长砖 委托代理人:李兆超委托代理人:周长砖 电 话:13908437795电 话:073155581860 传 真:传 真: 地 址:地 址: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书院路38号火炬创新创业工业园综合楼3楼307室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莲城支行  帐 号:88040309000009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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