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2024年度伊宁县新建11.39万亩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项目财务决算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资审公告 公开招标 30603400万
项目概况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2024年度伊宁县新建11.39万亩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项目财务决算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系统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3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WQCG-2024116
项目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2024年度伊宁县新建11.39万亩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项目财务决算服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90000
最高限价(元):19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2024年度伊宁县新建11.39万亩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项目财务决算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9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2024年度伊宁县新建11.39万亩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项目财务决算服务进行政府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1)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并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等适宜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2)政策依据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
〔2022〕22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系统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投标人登陆政采云系统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栏目,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所要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3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3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伊宁县农业农村局地
址:伊宁县吉里于孜镇富民路联系方式:181099913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新疆万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伊宁市金茂新天地B座16楼1605室联系方式:1850999023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涛电
话:18509990233附件信息:伊犁哈萨克自治州2024年度伊宁县新建11.39万亩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项目财务决算服务
招标文件.pdf1.7M
相关附件:

原网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650000/0201/202412/23/0065ba7a3d9236194c4480a70338349b8f4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