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村高厝新区道路硬化配套项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竞争性谈判 76.009131万
项目概况
格林村高厝新区道路硬化配套项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7幢1梯7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升恒(TP)【2024】1130号
项目名称:格林村高厝新区道路硬化配套项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6.00913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6.00913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1
格林村高厝新区道路硬化配套项目工程
1
760091.31

建筑业

0
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a、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b、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c、选择采用资格承诺函的投标人应按附件中的《承诺函》格式提供,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d、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4日

2024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7幢1梯701室
方式: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直接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至我司或通过电话联系办理文件获取手续,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7幢1梯701室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公司名称应与报价时的公司名称一致,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港尾镇公共项目交易监管中心(港尾司法所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港尾镇公共项目交易监管中心(港尾司法所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项目,仅欢迎受采购人邀请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漳州市龙海区港尾镇格林村民委员会     
地址:漳州市龙海区港尾镇格林村        
联系方式:苏先生133283595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7幢1梯701室            
联系方式:小陈
0596-21697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  0596-2169780
相关附件:

原网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jzxtpgg/202412/t20241223_2393495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