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车辆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资审公告 公开招标 30603400万
项目概况
昌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车辆维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3日
16: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JSCG-FW2024-013B
项目名称:昌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车辆维修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40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昌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车辆维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环卫中心垃圾车、清雪车、压缩车、水车、微型小扫车、工程机械挖掘机、工程机械装载机等车辆维修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昌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车辆维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环卫中心垃圾车、清雪车、压缩车、水车、微型小扫车、工程机械挖掘机、工程机械装载机等车辆维修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1年(具体以合同约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
投标单位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类以上(含二类)汽车维修行业资质或运管局出具的备案表(经营范围包含:大、中型货车维修及小型车辆维修)
具备昌运管字(2024)1号文件《关于公示2023年度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的通知》考核等级评定为AA级以上(含AA级,新成立、未参与评分的维修企业,需有运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投标单位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采购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或加入“政采云新疆网超供应商服务十七群”群得钉钉号:32569183。
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3日
16: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3日
16: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昌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地
址:昌吉市北京南路60号联系方式:1389969729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昌吉市财政局一楼102室(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昌吉市长宁路17号)联系方式:
0994-252851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海榕电
话:
0994-2528512
附件信息:昌吉市环卫中心车辆维修服务项目文件.pdf72.1K昌吉市环卫中心车辆维修服务项目公告.docx24.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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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网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650000/0201/202412/22/0065e4abceea7ccb4fa5a810c6a5d8d09d4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