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医院总院及分院室内保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 207.3576万
项目概况
2024年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医院总院及分院室内保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6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ZCG-ZCY202401124
项目名称:2024年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医院总院及分院室内保洁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073576
最高限价(元):2073576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4年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医院总院及分院室内保洁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73576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医院总院及分院室内保洁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服务期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60%;投标人须按照规定完成上述中小企业扶持要求;投标人及其分包方(如有)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如实声明供应商规模。如投标人声明供应商规模为中型企业,则须通过分包的方式完成相关小微企业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
开标一览表;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线上查询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无失信记录;
分包意向协议书(如有);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6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6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答疑会时间:2024年12月31日
12:00。答疑会地点:乌鲁木齐市准格尔街299号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7。供应商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应于标前答疑会上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交易中心提出,交易中心将以招标文件补充形式予以解答,并在新疆政采云上予以公布。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一街1号联系方式:1899792547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A座5层联系方式:0991-418445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于静电
话:0991-4184459
附件信息:
2024年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医院总院及分院室内保洁采购项目WZCG-ZCY202401124.pdf780.3K
相关附件:

原网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2412/t20241221_2392951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