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中医医院2024年第五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资审公告 公开招标 594万
项目概况
2024年第五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13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1012024000448
项目名称:2024年第五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94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接到采购人通知60天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随即在7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安装调试延迟的,时间顺延)。
采购包2: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接到采购人通知60天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随即在7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安装调试延迟的,时间顺延)。
采购包3: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接到采购人通知60天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随即在7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安装调试延迟的,时间顺延)。
采购包4: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接到采购人通知60天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随即在7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安装调试延迟的,时间顺延)。
采购包5: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接到采购人通知60天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随即在7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安装调试延迟的,时间顺延)。
采购包6: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接到采购人通知60天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随即在7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安装调试延迟的,时间顺延)。
采购包7: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接到采购人通知60天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随即在7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安装调试延迟的,时间顺延)。
采购包8: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接到采购人通知60天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随即在7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安装调试延迟的,时间顺延)。
采购包9: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接到采购人通知60天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随即在7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安装调试延迟的,时间顺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采购包6:无
采购包7:无
采购包8:无
采购包9: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所投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采购包2:
(1)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所投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3)所投产品为消毒产品的,需提供消毒产品有效的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采购包3:
(1)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所投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采购包4:
(1)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所投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采购包5:
(1)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所投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采购包6:
(1)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所投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采购包7:
(1)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所投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采购包8:
(1)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所投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采购包9:
(1)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所投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1月13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中医医院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183号
联系方式:083321652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兴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百禄路193号
联系方式:0833-23073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老师
电话:0833-2307388
四川兴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0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pdf
相关附件:

原网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510000/0201/202412/20/0051cf4ffd378b654e29b5226e7c092524e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