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东海县污水管网疏通与维修 JSZC-320722-JSMW-C2024-0029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获取地点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22-JSMW-C2024-0029
项目名称:东海县污水管网疏通与维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8.000000万元(采购包1:60.000000万元;采购包2:4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单价统一费率报价方式,投标人须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单价限价表进行单价统一费率报价,且单价统一费率报价不能超过100%,否则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采购包1:对指定污水管网进行疏通,合计长度20公里,以实际疏通长度结算。施工要求:对疏通段检查井内垃圾及井底沉淀物进行清理、对管道内障碍物进行清理;对管网及井室沉积、淤堵进行疏通,分析产生淤堵原因,提出解决方案;疏通过程中,采取必要方式,对管网及井室污水外渗、外水进入情况进行排查,对管网结构性缺陷进行甄别,协助甲方进行维修;按相关规定规范施工,做好安全防护,安全责任自负,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采购包2:东海县城区污水管网维修,计划排查长度30公里,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对项目需求、综合评分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质量标准:合格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1:工期30日历天 采购包2:2025年5月底完成东海县城区污水管网维修并通过采购人审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格式)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
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包2
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
1.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的)。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员工,提供完整劳动合同和2024年01月(含)以来至少1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5.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采购包2
1.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的)。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员工,提供完整劳动合同和2024年01月(含)以来至少1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5.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磋商文件获取地点
方式: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
地点: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五、开启
时间:开启时间 (北京时间)
地点:开启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磋商采购不收取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磋商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磋商保证金执行。
2.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项目周期,谨慎参与交易,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不按规定履约。
5.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中依次有磋商环节和二次(最后)报价环节。供应商须在采购会议结束后,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供应商系统,在澄清/磋商/谈判模块中等候磋商;磋商环节结束后,须在多轮报价模块中等候报价,评审过程中不再另行通知。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错过相应环节,造成非实质性响应,责任自负。
6.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7.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东海县城乡污水尾水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东海县幸福南路16号
联系人:顾主任
联系电话:1575119819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江苏铭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东海县秀水街20号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595072685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话:15950726858
JSZC-320722-JSMW-C2024-0029采购文件.doc
东海县污水管网疏通与维修采购公告
竞争性磋商
10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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