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库车市城区绿化种植土换填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1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CS2024-WT360
项目名称:库车市城区绿化种植土换填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0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库车市城区绿化种植土换填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0
单位:元
简要规格描述:建筑垃圾清运9500m3、绿化种植土回填16493m3。(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5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面向中小企业。2.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此次招标要求;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本项目需要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资质;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网页打印时间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2月31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库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
址:库车市经济开发区B座6楼联系方式:1816750392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新疆普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库车市上海城商业1号楼2层202号商铺联系方式:1980997557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少博电
话:19809975571附件信息:竞争性磋商文件.pdf707.9K
库车市城区绿化种植土换填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资审公告
竞争性磋商
30603400万
省份:新疆
城市:
区县:
发布时间:2024/12/18 16: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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