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发布] [交易目录外分散采购] 宜昌市妇幼保健院临时停车场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20万
项目概况
宜昌市妇幼保健院临时停车场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0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Z2926-202401-01G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0-2024-02449
3、项目名称:宜昌市妇幼保健院临时停车场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120(万元)
6、最高限价:100(万元)
7、采购需求:涉及原有活动板房混凝土基础板拆除,原有现状部分构筑物进行拆除,原有部分挡土墙拆除后回填新建坡道,新建坡道处新建挡土墙,新建挡土墙与原有挡土墙连接,现状板房混凝土基础拆除后新建混凝土板,南侧入口处新建一处坡道以及新增停车场智能道闸和照明、监控等内容。(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6.2供应商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谈判,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6.3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6.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6.4.1供应商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工程,其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6.4.2供应商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6.5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6.6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6.6.1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供应商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有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6.6.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
6.7供应商须提供拟派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2024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复印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复印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单位或其分公司。
6.8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6.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
6.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供应商须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与工程谈判。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制做进响应文件中(清晰可见),否则谈判小组不予认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15时30分
2、地点: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4、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2月2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谈判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谈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湖北浩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子评标室操作系统。
解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或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
谈判: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谈判/谈判报价”栏目,在对应项目中,关注评审小组通知并及时回复消息。相应操作说明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中《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谈判操作手册(供应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http://ggzyjy.yichang.gov.cn)、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宜昌市妇幼保健院   

址:宜昌市城东大道99号    
联系方式:0717-6475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湖北浩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
联系方式:158725139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丹丹
电 话:15872513925
2024年12月16日
相关附件:

原网址:http://ggzyjy.yichang.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1b48689e-ed97-4d79-b306-23d567e9fc31&categoryNum=00300200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