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睢宁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 JSZC-320324-XZGH-X2024-000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26 09:1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24-XZGH-X2024-0003
项目名称:睢宁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53.000000万元(采购包1:25.000000万元;采购包2:2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53万元(采购包1: 25万元;采购包2: 28万元)
采购需求:睢宁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的农药采购,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成交供应商10日内将产品送到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供应商上年度财务报告或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供应商的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询价通知书》附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询价通知书》附件);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
1.此项目是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填写完整。格式见《询价通知书》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采购包2
1.此项目是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填写完整。格式见《询价通知书》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询价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2-26 09:1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12-26 09:10 (北京时间)
地点:睢宁县开标室五(睢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一)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10)前。
2、获取时间:自询价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9日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2024年12月19日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徐州国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251679342
地址:徐州市新沂市北沟街道大桥东路田吴红绿灯北国衡咨询二楼
(三)响应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响应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响应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响应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fd7641c2-cda9-4e93-8c88-cb30c0f78669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睢宁县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睢宁县永康路商务服务中心13楼
联系人:朱赛
联系电话:0516-8038695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徐州国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新沂市北沟街道大桥东路田吴红绿灯北国衡咨询二楼
联系人:刘坤
联系电话:1825167934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坤
电话:18251679342
JSZC-320324-XZGH-X2024-0003采购文件.doc
睢宁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采购公告(二)
53万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