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二次)采购公告

采购/资审公告 公开招标 750万
项目概况
延安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延安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
01

03

09
时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CGYA2024-031.1.2B1
项目名称:延安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安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3,91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915,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养老服务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783(张)
详见采购文件
3,915,000.00
3,915,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2(延安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3,58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585,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养老服务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717(张)
详见采购文件
3,585,000.00
3,585,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6《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
2.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2.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延安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6《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
2.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2.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度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度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6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严重主体失信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7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9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2(延安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度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度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6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严重主体失信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7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9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
12

13


2024年
12

19

,每天上午
08: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延安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
01

03

09

00
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四厅
开标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四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使用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然后下载采购文件;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次开标采用线上不见面开标模式,电子文件上传提交;供应商需在开标前登录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解密;
4.本次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安市民政局
地址:新区综合楼455
联系方式:0911-70904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延安市大砭沟文化沟小区1单元402室
联系方式:13891128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瑾峰
电话:13891128111
相关附件:

原网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610000/0201/202412/13/0061d707bb3170ab43d3955e0803db72736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