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数字融合云法庭租赁服务(0877-24GZTP4ZC0981)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公告 320万 计算机设备和软件租赁服务
项目概况
2024年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数字融合云法庭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23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77-24GZTP4ZC0981
项目名称:2024年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数字融合云法庭租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数字融合云法庭租赁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计算机设备和软件租赁服务
数字融合云法庭租赁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20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起,为期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响应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数字融合云法庭租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份额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预留不低于40%的合同金额面向小微企业。接受分包的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情况之一:(1)投标人不属于小微企业的(即投标人为大型或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40%或以上,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分包协议书》及对应承接服务的小微企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分包协议书》应列明分包事项及分包金额)。(2)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无需分包。(依据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数字融合云法庭租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2月12日


2024年12月1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3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2月23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本项目最高限价3,200,000.00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9号
联系方式:020-83007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联系方式:020-389319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话:020-38931902-858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2日

相关附件:
2024年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数字融合云法庭租赁服务磋商文件(2024121202).zip
0981--委托协议.pdf
相关附件:

原网址:http://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d/ggxx/info/2024/8a7e7b0393a615110193ba34cf861c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