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港(上海)产业协同创新中心委托运营服务采购公告

129万
项目概况
如皋港(上海)产业协同创新中心委托运营服务 JSZC-320682-NTJW-T2024-010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18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82-NTJW-T2024-0106
项目名称:如皋港(上海)产业协同创新中心委托运营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9.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29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
采购需求:如皋港(上海)产业协同创新中心委托运营服务,包括科创项目招引、人才项目申报、产学研合作、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对接等,详见第三章。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项目类型:服务
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2.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具备两年以上(含两年)不低于1000平方米孵化器项目运营管理经验,成功申报众创空间、孵化器或加速器中其中任何一项或者具有飞地孵化器运营服务经验。须提供业绩合同和2022年1月1日(以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以来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中任何一项通过认定公示文件彩色扫描件或飞地运营协议、业绩考核证明彩色扫描件。
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一定的科技人才资源,应与高校科研院所或招商服务机构建立合作关系,须提供合作协议彩色扫描件。
(四)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六)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谈判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通过“苏采云”系统网上注册登记后获取,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手册》。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2-18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五、开启
时间:2024-12-18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开标大厅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模式,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手册》,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苏采云”系统的网址为:http://jszfcg.jsczt.cn/;
(2)投标人需办理“CA 数字证书”的,可参阅“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中有关资料。
(3)使用谷歌浏览器。
(4)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并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
(5)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10操作系统。
(6)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不得超过150M。
2.投标保证金:免收
履约保证金:
(1)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成交单位按照成交金额10%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履约验收完毕后,采购人在7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由供应商与采购人协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通如皋市长江镇华江中路88号
联系人:胡小其
联系电话:138627303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南通泾天纬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大楼9层
联系人:宗海燕
联系电话:0513-8761069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宗海燕
电话:0513-87610696
办理政采贷和履约保函(保险)告知函.docx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JSZC-320682-NTJW-T2024-0106采购文件.doc
相关附件:

原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js_cggg/details.html?gglb=htgg&ggid=612c2953b663435689f2f906817b21f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