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县行政中心办公楼、综合楼及附属楼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不见面开标)

采购/资审公告 公开招标
乐安县行政中心办公楼、综合楼及附属楼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不见面开标)
项目概况
乐安县行政中心办公楼、综合楼及附属楼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03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DD-LZC-2024006
项目名称:乐安县行政中心办公楼、综合楼及附属楼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63200.00

最高限价:30632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抚乐购2024F001276059乐安县行政中心办公楼、综合楼及附属楼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1项30632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5年(从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的次月1日起进入能源托管服务期,如中标单位在能源托管期内无重大违约,则在能源托管期到期后自动延续五年能源费用托管合同,总托管服务期限10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联合体,须双方满足。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
(至少一个月)
的会计报表或者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或书面承诺函(原件)详见附件);如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如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
(至少一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书面承诺函(原件)详见附件);如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如联合体,须双方满足。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联合体,须双方满足。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存在上述关系的两个独立法人如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可以参与本招标项目)
2、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法人身份或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2日
08:00

2024年12月20日
17: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1月03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乐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jxzfcg.gov.cn)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要到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纸质保函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现场签到环节改为网上签到,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线上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未按时网上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投标人登录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tb.jxfz.gov.cn/),在首页点击“不见面操作手册”仔细阅读“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项目操作手册(政府采购)——投标人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联系电话:
400-998-0000。
4、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委托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应当熟练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
5、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设置为
20
分钟,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委托人在主持人设置的投标人解密时长内完成在线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作废标处理。
6、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及其代表之外的其他人员观摩开标活动:
1、观摩人数:为保证政府采购交易现场秩序,本项目允许观摩人数为3人:
2、预约方式:对有观摩意愿的人员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将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240413442@qq.com,进行预约登记.
3、人员确定:采购代理机构按收到电子邮件先后顺序确定观摩人员,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观摩通知书》。
4、观摩纪律:观摩人员至少在开标前10分钟到达开标现场,要求观摩人员在开标期间保持安静,遵守开标纪律,不得提出质疑或进行评论,违反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所管理制度的观摩人员,将被要求离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列入现场观摩开标黑名单,不再允许观摩乐安县范围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开标;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
8、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9、本项目采购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规定执行)。注: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10、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评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证书件及检测报告等佐证资料均需扫描制作在投标文件中(注:必须真实有效,禁止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取消投标和中标资格),中标供应供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交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并加盖鲜章。
11、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系统评标,评标委员会共设置5人,其中主场专家设置2人,副场设置3人,原则上评标委员会组长由各评标专家推选主场评标专家中的一员担任。
1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成交供应商可凭借其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抚州市财政局官网“政府采购”栏目中查询金融机构信息,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咨询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794-6598673。
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组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服务主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安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抚州市乐安县政府大院
联系方式:192115625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乐安县家和沁园15栋1楼
联系方式:137559659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先生
电话:13755965988
相关附件:

原网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360000/0201/202412/10/00363aa56d240cd64349a369e8d1d836f03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