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梅州市清凉山郊野公园公益林示范区建设项目二期(森林生态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3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401-2024-01505
项目名称:梅州市清凉山郊野公园公益林示范区建设项目二期(森林生态建设)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36,718.29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梅州市清凉山郊野公园公益林示范区建设项目二期(森林生态建设)):
采购包预算金额:1,436,718.29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林业服务
梅州市清凉山郊野公园公益林示范区建设项目二期(森林生态建设)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436,718.29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如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必须具有总公司或上级机构出具的合法授权书(有效范围、有效时间内出具的授权书,多层授权关系证明文件须明晰并加盖相应授权公司公章),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或上级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可使用其总公司或上级机构的财务状况、人员信息、公司资质等资料。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本公告相关附件。(注: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本公告相关附件。(注: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本公告相关附件。(注: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梅州市清凉山郊野公园公益林示范区建设项目二期(森林生态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梅州市清凉山郊野公园公益林示范区建设项目二期(森林生态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丙级或以上造林绿化施工单位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2月11日
至
2024年12月1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3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江南丽都东路38号和晟花园B栋02号店(复式)
开标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江南丽都东路38号和晟花园B栋02号店(复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有关事项提醒:
(1)由供应商登录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响应)文件。
(2)参与开标的供应商,应当登录云平台,进入“开标大厅/等候大厅”,并留意办理相关流程、事项。
(3)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等相关流程、事项,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按照云平台系统要求及本项目投标人须知有关条款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梅州市林业局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129号
联系方式:0753-22575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诚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江南丽都东路38号和晟花园B栋02号店(复式)
联系方式:0753-2299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电
话:0753-2299168
广东诚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0日
相关附件:
梅州市清凉山郊野公园公益林示范区建设项目二期(森林生态建设)招标文件(2024121002).zip
资格承诺函.docx
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pdf
梅州市清凉山郊野公园公益林示范区建设项目二期(森林生态建设)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143.671829万
其他林业服务
相关附件:
原网址:http://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d/ggxx/info/2024/8a7e544a93a615c90193b00851fc7c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