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州国际马拉松仓山区赛段交通安保设施租赁及布置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竞争性谈判 28万
项目概况
2024年福州国际马拉松仓山区赛段交通安保设施租赁及布置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703【福建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LZBTP2024035
项目名称:2024年福州国际马拉松仓山区赛段交通安保设施租赁及布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2024年福州国际马拉松仓山区赛段交通安保设施租赁及布置服务项目;
数量:1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赛事地点仓山路段,服务事宜包括租赁铁马18公里、摆放反光锥桶2500个、指示牌40面、警戒带800盒、运输防撞拒马173个及马拉松赛前现场布局的一切活动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于2024年12月15日8:00前完成布置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说明:①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采购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服务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8日

2024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703【福建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1)现场获取:到谈判公告列明的获取谈判文件地点现场获取,填写《招标(采购)登记表》并按谈判公告要求提交相应文件(如有)后受理。
(2)电子邮件获取:
①潜在供应商也可通过邮箱报名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开户名称:福建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银行账号:35050161000700005132)及本公告的要求进行报名,并将填写的《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及付款凭证上传至邮箱(邮箱:12353398@qq.com),报名材料无误后方能获取谈判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投标资格。注:谈判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703【福建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703【福建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补充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谈判响应声明
详见声明函
2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3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4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5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8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9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10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1
联合体协议(若有)
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福州市仓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地址:仓山区金洲南路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        
联系方式:任先生
0591-
835887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福建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703            
联系方式:俞荣梓、张萍、吴碧珍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碧珍
电 话:  
0591-87525793
相关附件:

原网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jzxtpgg/202412/t20241208_2381829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