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口基地食堂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 27.1939万
项目概况
溪口基地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邮件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福顺恒[2024]政招字第A-254号
项目名称:溪口基地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7.1939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1939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公告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采购公告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3日

2024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规定时间内通过邮件报名
方式:规定时间内通过邮件报名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溪口基地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
10
日每天上午8: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邮件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至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福顺恒[2024]政招字第A-254号
1.2项目名称:溪口基地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1.3预算金额:详见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1.4最高限价:详见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1.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1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方式:投标人需在第3.1条款时间内通过邮件办理报名,将购买招标文件款汇到代理机构账户---兴业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格式详见附3)发至邮箱(505132919@qq.com),未及时将“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发送至指定邮箱,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未办理报名,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1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时间:2024年12月
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层)
4.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第4.2条款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适用于本项目)。(2)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适用于本项目)。(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适用于本项目)。(4)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A)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B)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称:福建省测绘院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205号
联系方式:87873605
项目联系人:王灵
7.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层、5层
联系方法:15659892409
项目联系人:吴铮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号:35001896407052506367
购买招标文件及缴纳招标
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湖东支行

号:118060100100013747
注:
1、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
A-254
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证金账户到账记录为准(汇款账户、汇款时间与金额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271939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271939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2719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标的金额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
1
1-1
溪口基地食堂设备
1批
271939元
工业

附3: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招标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公司名称: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

机:
电话:
传真:
邮寄地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福建省测绘院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205号        
联系方式:王灵
878736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层、5层            
联系方式:吴铮
156598924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铮
电 话:  15659892409
相关附件:

原网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2412/t20241203_2377588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