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市大气细颗粒物(PM2.5)污染成因分析项目(包1)合同公告

合同公告 竞争性磋商 105万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市大气细颗粒物(PM2.5)污染成因分析项目(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7日 采购合同编号:岳财市采计[2024]000149号-1 采购人(全称):岳阳市生态环境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市大气细颗粒物(PM2.5)污染成因分析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岳财市采计[2024]000149号 3、项目内容:a)对岳阳市的空气质量状况、气象要素及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进行分析,分析空气质量变化特征及影响因素。b)在岳阳市经开区、君山区和云溪区布设3个环境受体样品监测点位,分别在春、夏、秋、冬四季代表月份开展4次连续观测,每个采样点位每个周期内有效样品不少于15个。c)针对岳阳市典型工业源、燃煤源和开放源排放的 PM,样品进行采集。d)分析岳阳颗粒物受体样品和污染源样品中的水溶性离子、碳组分和无机元素等化学组分。e)精准构建本地化工业源、燃煤源、扬尘源成分谱,结合本地源排放构成,构建本地化移动源、餐饮源、生物质燃烧源等具有共性特征的污染源成分谱等内容。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徐尚 6、联系电话:17507400555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050000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11月25日,完成日期:2025年11月25日。总日历天数:365天。 2、地点:岳阳市 3、方式:按合同执行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按合同执行 验收方式:按合同约定 验收标准:按合同约定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11-25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8份,采购人执4份,供应商执4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1月25日 合同订立地点:岳阳市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徐尚委托代理人:任丽红 电 话:17507400555电 话:13611120145 传 真:传 真: 地 址:地 址:北京 北京 朝阳 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亚运村支行  帐 号:11006021001014901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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