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洞庭湖江豚保护中心东洞庭湖长江江豚等水生野生动植物生态修护工程,实施效果监测与效果评价采购项目(包1)合同公告

合同公告 竞争性磋商 148万
岳阳市洞庭湖江豚保护中心东洞庭湖长江江豚等水生野生动植物生态修护工程,实施效果监测与效果评价采购项目(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7日 采购合同编号:岳财市采计[2024]000163号-1 采购人(全称):岳阳市洞庭湖江豚保护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锦添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东洞庭湖长江江豚等水生野生动植物生态修护工程,实施效果监测与效果评价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岳财市采计[2024]000163号 3、项目内容:东洞庭湖长江江豚等水生野生动植物生态修护工程,实施效果监测与效果评价采购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熊恒 6、联系电话:0730-8801218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480000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11月25日,完成日期:2025年11月25日。总日历天数:365天。 2、地点:岳阳市江豚保护中心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岳阳市洞庭湖江豚保护中心 验收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验收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11-25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1月25日 合同订立地点:岳阳市江豚保护中心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柳惠 委托代理人:熊恒委托代理人: 电 话:07308801218电 话:13975017630 传 真:传 真: 地 址:地 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广场支行  帐 号:4305016602860000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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