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检察院信息化运维管理及安全服务(2024-2026年)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359万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项目概况
清远市人民检察院信息化运维管理及安全服务(2024-2026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FCG-2024-19
项目名称:清远市人民检察院信息化运维管理及安全服务(2024-2026年)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9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清远市人民检察院信息化运维管理及安全服务(2024-2026年)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59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清远市人民检察院信息化运维管理及安全服务(2024-2026年)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59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23个月,具体服务时间以合同签订的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公司(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0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②提供2024年0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提供资格承诺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2024年0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或损益)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清远市人民检察院信息化运维管理及安全服务(2024-2026年)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清远市人民检察院信息化运维管理及安全服务(2024-2026年)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②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04日


2024年11月0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2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成交人需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

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24号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方式:0763-3865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东盛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锦绣路1号万邦国际贸易中心2号楼14层12号
联系方式:0763-37852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话:0763-3785227
广东盛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1日

相关附件:
清远市人民检察院信息化运维管理及安全服务(2024-2026年)项目招标文件(2024110102).zip
委托协议.pdf
附件:采购需求.docx
附件1:资格承诺函.docx
相关附件:

原网址:http://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d/ggxx/info/2024/8a7ea70791a94bbf0192e6ecad8f24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