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DNA实验室试剂及耗材 JSZC-320803-SCZD-G2024-002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或者“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1-22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803-SCZD-G2024-0020
项目名称: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DNA实验室试剂及耗材
预算金额:7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5万元(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DNA实验室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90日内供货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声明函)
2.拒绝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必须提供)。
4.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未见联合体即可)。(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比例为不低于%(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该部分的%)(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如果投标人为小微企业且所有标的均由其本身承接,视同符合本条资格条件,则无需再进行分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或者投标人本身所有标的均由小微企业承接的,对投标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2.1.1项。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1.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或者“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或者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1-22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投标保证金: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降低投标人投标成本,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
单位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华西路1号
联系人:曹主任
联系电话:1377037435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江苏诚则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淮安市淮安区山阳大道45号(江苏诚则达公司)
联系人:任工
联系电话:1506128685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任工
电话:15061286853JSZC-320803-SCZD-G2024-0020采购文件.doc
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DNA实验室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
7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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