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留坝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益州路88号森林城东门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30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BN-汉中市-2024-00326
项目名称:留坝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05,351.0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留坝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修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5,351.07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5,351.07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2005351.07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005,351.07
2,005,351.07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留坝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修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中小企业发展谈判: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②《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谈判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③《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④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⑤《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⑥《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⑦《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2)绿色发展谈判: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②《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③《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④《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⑤《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3)《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4)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谈判;(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谈判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谈判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7)《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谈判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谈判(注: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谈判,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留坝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修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电子件(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不得有下列情况:I、投标时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II、投标时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III、最近三年内因骗取成交等违法情形被取消成交资格的;IV、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约被解除成交合同,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V、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Ⅰ、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Ⅱ、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不良信用、无在建工程;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I、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谈判会议开始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II、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社保开户证明,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截止至谈判会议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出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犯罪活动,无被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会议,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黑名单中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在各级诚信信息平台未被列为采购(投标)受限行为人(附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谈判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24日
至
2024年10月28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益州路88号森林城东门3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30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汉中春林迈克酒店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0月30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汉中市汉台区汉中春林迈克酒店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经办人持企业单位介绍信、社保证明、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必须持有企业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现场购买,谢绝邮寄);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http://www.ccgp-shaanxi.gov.cn/)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留坝分局
地址:汉中市留坝县
联系方式:134297651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明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益州路88号森林城东门3楼
联系方式:15319290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5319290688
陕西明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3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
(1).docx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留坝分局留坝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竞争性谈判
200.535107万
相关附件:
原网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jzxtpgg/202410/t20241023_2344380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