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天泉湖镇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采购公告

竞争性磋商 93万
项目概况
盱眙县天泉湖镇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 JSZC-320830-ZXHA-C2024-000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或者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0-23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830-ZXHA-C2024-0006
项目名称:盱眙县天泉湖镇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3.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3万元(报价高于限价的,视为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盱眙县天泉湖镇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详见本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于2024年11月30日之前通过验收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供应商可任选以下其中1项提供材料,2选1(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2.3.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要求,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3.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按照示范格式四要求,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五要求,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
4.6.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一旦被查询存在上述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5.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文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6.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或者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使用CA锁登录系统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0-23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或者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五、开启
时间:2024-10-23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盱眙县中澳生态城东门2-2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
2、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可以是人民币形式(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电汇),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
3、乙方选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形式的向采购人缴纳的,如保函(担保、保险等)的约定期到期但乙方履约仍未结束的,乙方须进行续保。
4、乙方选取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向采购人缴纳的,按照《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的要求,登录“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选择第三方机构并提交保函(保险)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支付相关费用。
5、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6、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7、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退还给乙方。
8、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模式,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公布报价、澄清等交互环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组织本项目的“不见面交易”活动。供应商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苏采云”系统,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
9、供应商在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观看活动组织、响应文件解密等技术方面遇到问题时,请与软件公司技术人员咨询,联系电话:0517-83638013。
10.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公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公章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公章。如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公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10.1.领取CA和办理公章(请至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3号CA办理窗口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10.2.有关本次磋商活动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或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3.本次采购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盱眙县天泉湖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天泉湖镇街道
联系人:侯超
联系电话:1891516276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众鑫项目管理淮安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盱城街道山水大道88号中澳生态城33号楼1002室
联系人:众鑫
联系电话:1836287689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众鑫
电话:18362876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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