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珠海市担杆镇人民政府担杆镇外伶仃岛道路周边水土流失修复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2024-052
项目名称:珠海市担杆镇人民政府担杆镇外伶仃岛道路周边水土流失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19,664.16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珠海市担杆镇人民政府担杆镇外伶仃岛道路周边水土流失修复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419,664.16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珠海市担杆镇人民政府担杆镇外伶仃岛道路周边水土流失修复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419,664.16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开工令发出后或采购人正式书面通知进场作业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扫描件加盖公章。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须按照本项目磋商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须按照本项目磋商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须按照本项目磋商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须按照本项目磋商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珠海市担杆镇人民政府担杆镇外伶仃岛道路周边水土流失修复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1)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3)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珠海市担杆镇人民政府担杆镇外伶仃岛道路周边水土流失修复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3)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身份证及缴纳社保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因各地缴纳社保认定(打印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时间不一致,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承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接受采购人核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虚假承诺的,自愿接受取消投标(磋商)资格、中标(成交)资格结果,接受相关处罚。拟派项目负责人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或依法不缴纳社保的,按《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执行。根据《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并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或不在有效期内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以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供应商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供应商满足上述要求;供应商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要求。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响应承诺函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29日
至
2024年10月1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0月1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投标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5.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在线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签到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完成。各投标人在参加电子开标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6.投标人代表须在开标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7.最高限价:3419664.16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担杆镇人民政府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沿河东路323号担杆大厦
联系方式:0756-8855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泰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金桔路14号奥园广场SY5栋2112
联系方式:0756-71551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丹丹
电
话:0756-7155196
珠海泰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9日
相关附件:
珠海市担杆镇人民政府担杆镇外伶仃岛道路周边水土流失修复项目磋商文件(2024092901).zip
资格条件承诺函.doc
附件-图纸.zip
汇总表.xls
清单-
园建部分.xlsx
清单-绿化部分.xlsx
珠海市担杆镇人民政府担杆镇外伶仃岛道路周边水土流失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公告
341.966416万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相关附件:
原网址:http://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d/ggxx/info/2024/8a7e5cb5921a159601923e5a038c68b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