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2023年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成交公告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123200004660037644
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176号
94.29(均分制)
193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淮安市2023年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服务范围:本次融合清单基准年为2023年,区域需覆盖淮安市(清江浦区、淮阴区、淮安区、洪泽区、涟水县、盱眙县、金湖县、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工业园区及淮安生态文旅区)。
服务要求:具体详见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在生态环境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单编制任务, 并将相关结果上报生态环境部,若时间节点要求发生变化,以最新要求为准。
服务标准:融合清单成果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审核并上报生态环境部,且通过由采购人组织的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唐亚梅、陆梅、陈晓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磋商文件约定执行。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西路77号
联系人:郑伟
联系电话:139512666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城市之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口路9号内北区1号楼411室
联系人:赵春华
联系电话:0517-83718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春华
电话:0517-8371867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淮安市2023年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采购文件.doc
相关附件:

原网址:http://czj.huaian.gov.cn/col/7653_641365/content/17251200/ff80808192015d0a0192049b7b0500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