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建设项目 采购公告

94万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812-HAFY-C2024-0003 项目名称:2023年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4.000000万元(采购包1:19.000000万元;采购包2:7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700元/吨(采购包一:硫酸钾型有机无机复混肥3700元/吨;采购包二有机无机复混肥:3700元/吨) 采购需求:
2023年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建设项目,本项目共分为两个包,各供应商可投其中一个包,也可投多个包,可以中多个包,每个包的电子标书单独上传,不得两个或多个包上传至一个电子文件中,否则作无投标处理,采购内容为:肥料,本次采用单价报价,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包一:硫酸钾型有机无机复混肥(蔬菜地使用),包装规格:50Kg/袋
采购包二:有机无机复混肥(麦田使用),包装规格:40Kg/袋
合同履行期限:1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 (2)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
2.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6.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
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肥料登记证》(或临时登记证)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9月05日至2024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18 14:30 (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时间:2024-09-18 14:30 (北京时间)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口路9号内南区1号楼3楼淮安方宇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淮安市清江浦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单位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明远西路6号
联系人:马榕阳
联系电话:150526216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淮安方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中业慧谷淮安软件创意科技园B8-303室
联系人:徐亚丽
联系电话:150612403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亚丽
电话:15061240389
附件: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pdf2023年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建设项目 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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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网址:http://czj.huaian.gov.cn/col/17111_121714/content/17251200/ff80808191be6a5c0191c18d707800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