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第三中学校园准军事化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竞争性磋商 31万
项目概况 古田县第三中学校园准军事化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宁德市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1幢804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HNC[2024]-068
项目名称:古田县第三中学校园准军事化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 预算 合同包 预算 磋商保 证金 1 1-1 第三中学教育服务 1(项) 310000 310000 5000 合同履行期限:2024-2025学年,具体日期以古田县教育局下发的校历安排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7日 至 2024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1幢804
方式:直接联系我司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1幢804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1幢80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
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明细 描述 a1投标函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a4财务状况报告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a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a10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a11联合体协议(若有) 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特定资格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合同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古田县第三中学     
地址:宁德市古田县鹤塘镇路上村芝山街111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13459346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宸泓(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1幢804            
联系方式:小兰151601819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13459346110
相关附件:

原网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jzxcs/202408/t20240806_2282862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