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NZC2024-30041F
2.项目名称:2024年度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特种设备鉴定评审、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服务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00000元( A 分标 80000元; B 分标 250000元; C 分标70000元; D分标100000元)
5. 各分标情况:
分标
分标名称
分标预算(万元)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
A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特种设备(承压类)鉴定评审服务
8
批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B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特种设备(机电类1)鉴定评审机构服务采购
25
批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C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特种设备(机电类2)鉴定评审机构服务采购
7
批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D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2024年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服务
10
批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6.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操作路径: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08-16 09:30:00(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南宁市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南宁市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2。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申领流程见本公告附件2)及响应文件的提交。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供应商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
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3、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须要供应商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未能按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后果自负。
五、开启(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1.时间(北京时间):2024-08-16 09:30:00后
2.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采购意向公示链接
http://zfcg.gxzf.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6601&articleId=ann_BPYRaGjUvfIQnDyvJGlrztD5ndTMr3NGt5TILBJnhQo=
http://zfcg.gxzf.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6601&articleId=ann_BPYRaGjUvfIQnDyvJGlrztD5ndTMr3NGt5TILBJnhQo=
http://zfcg.gxzf.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6601&articleId=ann_BPYRaGjUvfIQnDyvJGlrztD5ndTMr3NGt5TILBJnhQo=
http://zfcg.gxzf.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6601&articleId=ann_BPYRaGjUvfIQnDyvJGlrztD5ndTMr3NGt5TILBJnhQo=
3.网上查询地址
http://zfcg.gxzf.gov.cn
(广西政府采购网)
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
4.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5.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行政审批局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
项目联系人:李杰
联系电话:0771-49532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玉洞大道33号
联系电话:0771-5505162
项目联系人:李工
附件: 1.CA证书申请方式及操作指南下载地址(登陆http://nncz.nanning.gov.cn/(南宁市财政局官网)-业务专题-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资料下载-“广西政府采购云西部CA办理方式”或“广西政府采购云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
2.电子响应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在此网址下载:http://nncz.nanning.gov.cn/(南宁市财政局官网)-业务专题-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资料下载-南宁市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操作指南)
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2024年8月 5日
2024年度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特种设备鉴定评审、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服务采购公告
采购/资审公告
50万
省份:广西
城市:
区县:
发布时间:2024/8/5 15:57:00
更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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