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公安局岳阳市公安局戒毒所、拘留所智慧监所信息化设备维保项目(包1)合同公告
合同公告
竞争性磋商
135.6万
岳阳市公安局岳阳市公安局戒毒所、拘留所智慧监所信息化设备维保项目(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7月31日 采购合同编号:岳财市采计[2024]000066号-1 采购人(全称):岳阳市公安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市公安局戒毒所、拘留所智慧监所信息化设备维保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岳财市采计[2024]000066号 3、项目内容:岳阳市公安局戒毒所、拘留所智慧监所信息化设备维保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沈先生 6、联系电话:0730-8619919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356000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15%,即¥203400元(大写:贰拾万叁仟肆佰元人民币):剩余款项按服务年度分三次付清,付款前甲方需确认乙方年度内服务内容完成,服务满意;(2)第一个服务年度完毕,甲方向乙方支付¥384200元(大写:叁拾捌万肆仟贰佰元人民币);(3)第二个服务年度完毕,甲方向乙方支付¥384200元(大写:叁拾捌万肆仟贰佰元人民币);(4)第三个服务年度完毕,项目经财政结算评审后,合同金额以财政结算评审价格为准,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如财评价格低于甲方已付款项,乙方需退回甲方多付款项。(5)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合法合规的税务票据及符合甲方财务制度的资料。 预付款: 分期付款: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07月29日,完成日期:2027年07月29日。总日历天数:1095天。 2、地点:岳阳市公安局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岳阳市公安局 验收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验收标准:按合同约定执行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07-29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5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07月29日 合同订立地点:岳阳市公安局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07308619018电 话:15607404854 传 真:传 真: 地 址:地 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景源商务中心705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营业部 帐 号:43001610066050004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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